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转让规定
一、法律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通过转让方式转移所有权。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明确规定了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二、转让流程
1. 意向确认
- 双方签订初步意向书
- 明确转让标的(申请号/专利号)
2. 正式协议
条款 | 内容要求 |
---|---|
主体资格 | 需具备专利法第六条规定的主体资格 |
权属证明 | 需提供专利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 |
3. 审查备案
转让合同经公证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
办理周期通常为30-60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 禁止转让情形:国家规定不得转让的专利
- 优先权保护:转让不影响优先权效力
四、法律后果
转让完成即产生物权效力
受让人取得完整的专利实施权
参考文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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