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名称登记管理规范(2023版)
一、登记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境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及自由职业者的名称登记管理。
1.1 登记主体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 自由职业从业者(需办理营业执照)
二、登记流程
步骤 | 操作内容 | 办理时限 |
1 | 名称预审 | 3个工作日 |
2 | 材料提交 | 需提供身份证件及经营场所证明 |
3 | 审批发证 | 5个工作日 |
2.1 预审注意事项
- 名称不得含"公司""企业"等字样
- 地域标识需与经营场所一致
- 不得使用国家名称或宗教标识
三、材料清单
3.1 基础材料
- 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名称申报书:需手写签名
3.2 特殊情形材料
- 跨区域经营需提交《跨区登记备案表》
- 个体工商户转型需提供转型申请
- 名称变更需附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常见问题
4.1 名称重复处理
经查实的重复名称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 保留先申请者资格
- 后续申请者需调整名称
- 涉及商标纠纷的移交司法
4.2 登记时效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紧急情况可申请加急(需提交证明材料)。
五、违规处理
违规类型 | 处理措施 | 法律依据 |
虚假登记 | 撤销登记并列入失信名单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5条 |
超范围经营 |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42条 |
名称违法 | 立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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