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限制消费人名单执行指南
一、名单定义与法律依据
限制消费人名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制定。
1. 适用情形
- 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 藏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 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
2. 禁止消费项目
禁止行为 | 具体限制 |
乘坐交通工具 | 高铁、航空、动车 |
住宿消费 | 四星级以上酒店 |
旅游消费 | 境内外旅游 |
购买非生活必需品 | 奢侈品、高档烟酒 |
二、执行措施与解除条件
1. 执行措施
- 信用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财产冻结:银行账户、证券账户
- 限制高消费:每日更新消费限制
2. 解除条件
- 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
-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 法院裁定终止执行
三、注意事项
被列入人员:不得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对抗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民事执行行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
名单信息:通过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查询实时名单,每季度更新。
异议处理: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1. 法律后果
- 信用记录影响子女政审
- 限制参与招投标、融资
- 纳入联合惩戒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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