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上公民姓名变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因姓名权受侵害需更正
- 因民族语言文字需要变更
- 其他法定变更情形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注意事项 |
身份证原件 | 在有效期内 | 需本人签字 |
姓名变更申请书 | 手写签名 | 需双面打印 |
户口簿原件 | 含首页及本人页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近期证件照 | 免冠彩色 | 蓝底白边 |
三、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见下表)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 提交至区/县民政局审核
- 领取《准予变更登记决定书》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4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五、常见问题
- 变更后证件有效期:新证件按正常有效期重新计算
- 跨省办理:需同步办理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变更
- 姓名使用记录:已用证件需在6个月内更换
转载请注明出处: 闽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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