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疫承诺书
一、承诺人信息
姓名:张三(身份证号:320********1234),联系方式:138-XXXX-XXXX
二、防疫责任
- 居家隔离期间每日上报体温及症状
- 健康监测:早晚测量体温并记录
- 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消毒高频接触表面
- 配合管理:如实报告行程轨迹
- 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承诺条款
1. 居家隔离
(隔离期间每日18:00前向社区报备体温,外出仅限紧急就医)
隔离时段 | 健康监测频率 | 防护要求 |
2023-10-01至2023-10-07 | 每日2次体温检测 | N95口罩+75%酒精消毒 |
2. 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37.3℃)或咳嗽症状,2小时内就医并通报社区
3. 防护措施
参照《家庭防疫手册》执行,禁止接触外来人员及使用公共设施
4. 配合管理
主动配合流调人员,提供2023-09-25至2023-10-05期间行动轨迹
注意事项:本承诺书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制定,有效期至隔离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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